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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獎勵申請

  • 資料來源:原住民社福科
  • 聯絡人:林美玲
  • 聯絡資訊:o3015@taitung.gov.tw

申請志願服務獎勵

志願服務獎勵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第2條規定:「本辦法獎勵之志工為從事志願服務工作,服務時數三千小時以上,持有志願服務績效證明書者。」同法第5條第1項規定:「本辦法之獎勵等次如下:一、服務時數三千小時以上者,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銅牌獎及得獎證書。二、服務時數五千小時以上者,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銀牌獎及得獎證書。三、服務時數八千小時以上者,頒授志願服務績優金牌獎及得獎證書。」

本案附件檔案公告於衛生福利部「志願服務資訊網」最新消息(https://vol.mohw.gov.tw/vol2/news/index),各單位可自行下載電子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