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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110年度促進原住民族中高齡就業計畫

  • 資料來源:原住民社福科
  • 聯絡人:林美玲
  • 聯絡資訊:o3015@taitung.gov.tw

原住民族委員會為協助原住民族中高齡人口重返或進入一般勞動市場,訂定本計畫獎助用人單位及受僱勞工,以促進中高齡人口穩定就業。

一、辦理單位

()、主辦機關:原住民族委員會

()、承辦機關:直轄市、縣()政府

二、獎勵方式:用人單位應於11011日起「始」僱用年滿40歲以上未滿65歲之原住民,且連續僱用同一勞工達3個月後始請領津貼,每月獎勵額度如下:

()、獎勵用人單位:

1.僱用全部工時勞工:僱用勞工每月投保薪資達26,400元以上者,用人單位每月獎勵津貼6,000元整;勞工每月投保薪資達「當年度公告基本工資」(24,000),但未達26,400元者,用人單位每月獎勵津貼4,000元整。

2.僱用部分工時勞工:受僱勞工每月投保薪資按「當年度公告基本工資」(每小時160)計算,每月上工至少40小時,每月核薪至少6,400元者,用人單位每月獎勵津貼2,000元整。

()、獎勵受僱勞工:

1.受僱全部工時勞工:每月獎勵津貼2,000元。

2.受僱部分工時勞工:每月獎勵津貼1,000元。

三、申請方式:由用人單位於申請期限內向所在地直轄市、縣()政府申請僱用及就業獎勵津貼,申請期間分為2個梯次:

()、第一梯次:11081日起至110930日止。

()、第二梯次:110111日起至1101210日止。

 

◎如有相關疑問,請洽原住民族委員會-社會福利處-蔣先生02-89953179或本處承辦人:高美菊 小姐,連絡電話:089-33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