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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年疫後挺原民振興補助計畫方案開始受理拉~

  • 資料來源:部落經濟科
  • 聯絡人:郭美杏
  • 聯絡資訊:o3003@taitung.gov.tw

一、原住民族產業多元行銷計畫:
(1)目的:針對原住民店家提供電商平台上架費用、設備購置及廣告行銷補助,使店家於疫情期間透過數位轉型增加銷售通路,並於疫後擴大行銷通路,增加銷售客群,提升經濟實力。
(2)補助對象:於本縣登記或設立之行號、商行、企業社、工作室、有限公司等,且負責人具原住民身分。
(3)執行期間: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為原則,如有延長本府另行公告。
(4)補助項目及條件:
1.補助電商行銷:補助原住民店家上架電商通路平台年費、平台開辦費等所需費用。
2.補助宅經濟相關設備購置:補助原住民店家購買真空包裝機、急速冷凍機及冰箱等宅經濟相
關器材設備, 3C產品除外。
3.補助廣告行銷:補助廣告行銷費用,如:網紅業配、網路廣告推播、文宣設計製作及影音製
作等。

二、補助原住民工藝創作計畫
(1)目的:補助原住民工藝創作,培養工藝人才,提升原住民族藝術創作品質,拓展藝術多元面向發展之可能性,藉由行銷推廣,擴大原住民工藝品能見度。
(2)補助對象:原住民工藝業者,於本縣登記或設立之行號、商行、企業社、工作室、有限公司等,且負責人具原住民身分。
(3)執行期間: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為原則,如有延長本府另行公告。
(4)補助項目:補助工藝創作。

三、臺東原住民族部落旅遊振興及環境優化計畫
(1)目的:因應COVID-19新冠狀肺炎對部落旅遊造成衝擊,為推動臺東部落旅行,協助改善部落旅遊相關據點,營造本縣原住民部落體驗旅遊友善環境,行銷部落體驗旅遊等觀光產業及推廣原住民文化特色產業,並提升原鄉地區觀光遊憩服務品質,促進本縣觀光產業推動發展,活絡地方經濟。
(2)補助對象:
1.於本縣登記或設立之社團法人(如文化協會、社區協會等), 負責人應具原住民身分。
2.於本縣登記或設立之行號、商行、企業社、工作室、有限公司等,負責人應具原住民身分。
(3)執行期間: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0年12月31日止為原則,如有延長,將另行公告
(4)補助項目:部落旅遊優化及市場化、旅遊據點周邊環境美化、服務品質提升。
★聯絡窗口:
1.原住民族產業多元行銷計畫&補助原住民工藝創作計畫
聯絡人:部落經濟科 陳智偉 電話:089-320112
2.原住民族部落旅遊振興及環境優化計畫
聯絡人:部落經濟科 陽翔雲 電話:089-320112

 

四、挺原民表演藝術
(1)目的:臺東縣政府(以下簡稱本府) 為協助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之原住民藝文工作者,減緩疫情對藝文產業衝擊,補助本縣原住民藝文工作者疫情期間持續創作、執行人才培育及訓練,於疫情期間持續給予協助及紓困,特辦理本計畫。
(2)補助對象:
一、藝文團隊:於本縣登記設立之表演藝術團隊及工作室等,負責人應具原住民身分。
二、個人工作者:本縣具原住民身分之藝術從業人員(申請者須為無一定雇主、自營作業者及未領有公教退休金之非受雇員工)。
(3)執行期程:

一、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0年12月20日止。

二、辦公或排練場地租金補助及疫情期間因演出取消受損補助追朔至本(110)年5月。
(4)補助項目申請期間、條件及金額
一、表演藝術創作補助
(一)補助申請期間:受理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或本計畫經費用罄為止。
(二)補助條件:新作研發、創作或演出所需之相關費用,包括舞碼編創、講座課程、製作網路節目,如製作Youtube影片、Podcast、線上音樂會等類型。
(三)補助金額:補助上限20萬元。
二、辦公或排練場地租金補助:
(一)補助申請期間:受理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2月20日止,或本計畫經費用罄為止。
(二)補助條件:補助疫情期間固定辦公或排練場地之租金。
(三)補助金額:補助上限5萬元。
三、疫情期間因演出取消受損補助:
(一)補助申請期間:受理期間自公告日起至110年12月20日止,或本計畫經費用罄為止。
(二)補助條件:補助受疫情衝擊而導致工作約定受取消者。
(三)補助金額:補助上限5萬元。
四、每一團隊或個人以申請一案為限,上述補助項目可一案擇多項申請,合計補助總金額以新臺幣20萬元為上限。

★聯絡窗口:文教行政科 川欣瑜、徐美花 電話:089-320995

以上振興方案開始受理申請,有興趣的族人朋友們請準備相關資料文件以利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