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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政府104年度辦理原住民族社會教育學習型列活動

一、依據:
原住民族委員會103年12月17日原民教字第1030064479號函。

二、辦理項目:
(一)家庭與親職教育
(二)青少年及青少女自主教育
(三)性別教育
(四)人權與法治教育
(五)社會藝術教育
(六)環境教育

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4年6月15日止。

四、申請資格:本縣所轄鄉鎮市機關、學校、教會及立案之社會團體。

五、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