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05年度推動原住民族語言振興補助計畫」二、辦理項目:(一)、原住民教會族語紮根(二)、族語學習班(三)、族語生活會話班(四)、族語振興部落三、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05年3月5日止。四、申請資格:(一)本縣原住民教會兒童主日學人數至少10人以上。(二)由縣內立案之法人團體、協會、提出申請。五、詳如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