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尼伯特颱風」房屋損毀"各鄉鎮市公所"已開始受理申請

  • 資料來源:原住民社福科
  • 聯絡人:陳佩婷
  • 聯絡資訊:o5005@taitung.gov.tw

「尼伯特颱風」房屋損毀"各鄉鎮市公所"已開始受理申請
壹、受理申請日期:即日起至105.07.30止
貳、受理地點:各鄉鎮市公所(請至各鄉鎮市公所受理窗口)
參、申請說明:
一、受災民眾於受災地須有設籍並有居住事實
二、因本市受災轄區家戶面積過大,為加速申請作業受理進度,煩請民眾配合就房屋受損部份作自主性拍照,拍照方式如下:
(一)受災房屋正面照片(須含門牌號碼)2張。
(二)房屋建築物受災尚未復原現場照片(如:屋頂鐵皮、門窗、鐵門等,不含車輛及廣告招牌),以分樓層方式,就受災部分各拍3張照片並請於照片背面備註受災地址及簡述毀損情形,以利各轄區里幹事後續勘察。
三、受災房屋如屬店家或營業場所者,亦請自行拍照後,向國稅局申請相關天然災害損失減免,本所無該項申請。
肆、檢附文件
為便利受災戶申請速度,檢附文件分如下處理:
一、申請時應備文件
□申請人身份證、印章
□申請人戶籍謄本正本或戶口名簿影本
□申請人家戶受災現場照片(請依說明二辦理)
二、民眾須於7/30前,應後補備齊文件
□房屋合法建物證明(房屋謄本影本或水電瓦斯繳費單據影本)
□租賃契約影本(若屬於承租戶請附上)
□匯款帳戶影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