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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作業要點」修正規定

  • 資料來源:原住民族行政處
  • 聯絡人:江挺源

修正「文化部推動社區營造及村落文化補助作業要點」,並溯自110年12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