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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交通部觀光局修正「交通部觀光局獎勵旅行業推廣悠遊團遊實施要點」

  • 資料來源:部落經濟科
  • 聯絡資訊:089-320112

交通部觀光局於「助產業」方面持續對受疫情衝擊之觀光產業推動協助措施,規劃「悠遊國旅補助方案」,自111年7月15日起開始實施。為進一步推動國內觀光及簡化旅行業者申請補助作業,爰修正本要點部分規定,說明如下:

(一)第5點第1項第2款第7目:修正行程條件為「農業委員會公告之休閒農場及輔導通過特色農業旅遊場域認證之業者」。

(二)第5點第1項第3款第4目:經詢原住民族委員會,其正式名稱為「原住民族地區」,爰修正規定文字;另並新增可於離島地區使用當地導覽解說人員。

(三)第5點第1項第3款第5目:修正加碼條件為「旅遊期間住宿於週一至週四(不含放假日)」。

(四)第8點第1項第1款:刪除應檢附「當日之合格駕駛員駕照」規定。

(五)第8點第1項第6款第2目及第3目:加碼條件之國家綠道及16條多元自行車路線,應檢附之文件除照片外,新增「或其他相關憑證證明」。

有關申請補助資訊或檢附文件請參閱網站提供之Q&A,請逕自上網於觀光局行政資訊系統「悠遊國旅補助」專區(網址:https://admin.taiwan.net.tw

/BusinessInfo/GuanguangTuiguang/DomesticTravel.htm)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