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畫受理案件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1年12月30日(星期五)下午5時30分整截止(郵戳為憑),並逕寄件至原民會(新北市新莊區中平路439號14樓),逾期不予受理。
如有詢問事項,可逕洽業務承辦窗口錢韋豪科員、程雅芳專案人員,
電話:(02)8995-3251、(02)8995-3258,E-mail:yy9675@cip.gov.tw。
申請表件及相關表格,請至訊息公告處下方逕行下載
https://www.cip.gov.tw/zh-tw/news/data-list/E93DA6B5E2130657/D27A985131FA61B73346FF64E33B9983-info.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