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社會教育具有卓越貢獻之團體或個人之推薦,於公告受
理期間內得由推薦單位主動推薦,或由參選者向推薦單位
申請推薦,並由各推薦單位依推薦程序辦理初審後擇優推
薦,不符推薦程序者,不予受理。
推薦參加本(111)年度「教育部社會教育貢獻獎」
之案件,請擇優於111年7月31日前(以郵戳為憑),將推
薦名單及相關表件寄(送)達承辦單位:傳動數位設
計印刷有限公司(地址:110615臺北市信義區信義路5段7號
20樓E室(101大樓),電話:02-8101-0555分機202,Email:
sylvie@mgdesign.com.tw),逾期或資料不齊全者,
不予受理。
相關表件亦可至教育部網站http://www.edu.tw/認
識教育部/本部各單位/終身教育司/電子佈告欄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