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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辦理非中小企業專案貸款信用保證要點

  • 日期:108-03-25
  • 資料來源:部落經濟科

一、為協助非中小企業取得營運資金,本基金訂定「辦理非中小企業專案貸款信用保證要點」(下稱非中小信保要點),自即日起實施。

二、旨揭信用保證要點摘述如下:
(一)信用保證對象:規模超過行政院核定「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企業,惟不含金融及保險業、特殊娛樂業。(第三點第一款)
(二)信用保證之授信及額度:
1.短、中期週轉融資:每一企業保證融資餘額不得超過6千萬元。(第四點第一項第一款、第五點第一款)
2.資本性支出融資:每一企業保證融資餘額不得超過2億元。(第四點第一項第二款、第五點第二款)
授信用途非供營業使用或屬借新還舊貸款者,不得移送信用保證。(第四點第二項)
(三)信用保證成數:最高為8成。(第八點)
(四)保證手續費:年費率固定為0.75%。(第九點)
(五)辦理期限:至109年12月31日止。(第二十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