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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提高貸款額度至5,500萬元及放寬申貸年齡

  • 日期:111-03-17
  • 資料來源:部落經濟科

為讓更多想要創業、打算擴充企業經營規模或想靈活調度營運資金的原住民族企業、族人,增加資金籌措管道的新選擇,原住民族委員會修正發布「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處理要點」,提出3大放寬措施,包含:
一、 提高貸款額度:
●符合「原住民族事業貸款」資格之企業負責人,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5,500萬元(含週轉金500萬元及資本支出5,000萬元)。
●針對「原住民族微型經濟活動貸款」之生產用途,最高貸款額度提高至50萬元,滿足有小額資金需求之企業。
二、放寬申貸年齡:
原「青年創業貸款」申貸年齡自20歲至45歲調整自20歲至65歲,並與原「經濟產業貸款」合併更名為「原住民族事業貸款」。
三、鬆綁保證人資格限制:
由「連帶保證人」修正為「保證人」,並取消「原住民族事業貸款」借款人需提供2位保證人的規定。
四、有關現行「原住民族綜合發展基金貸款處理要點」及計劃書填寫方式摘要說明等附件,請參考本處網站111年3月3日公告訊息。
五、如有相關問題,可撥打原住民族委員會免付費金融服務專線:0800-508-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