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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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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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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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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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站前準備
(開站前 30 分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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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照服員自行量體溫並記錄於服務表內,確認無發燒(耳溫 ≧ 38℃)及無呼吸道症狀,方可到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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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服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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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服員若過去 14 天內曾接觸確診者或由衛生單位通知自主管理者,暫勿上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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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到站後保持環境清潔與通風,並每日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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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服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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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配製75%酒精或漂白水濃度(500ppm)註 1,並針對設備桌椅進行每日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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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服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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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確認洗手用品或75%酒精充足且均在使用效期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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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服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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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照服員、工作人員、志工及長者須配戴口罩進入文健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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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站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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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針對到站長者進行體溫量測且有紀錄,及觀察有無上呼吸道感染、類流感等症狀方可進站,並訂有異常追蹤及處理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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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服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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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長者如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等疑似感染症狀,建議在家休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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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服員/
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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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時負責人與家屬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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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內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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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持續保持環境清潔與通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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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服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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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落實手部衛生,遵守洗手 5 時機(吃東西前、接觸病人前後、上廁所後、擤鼻涕/咳嗽/ 打噴嚏後、看病後)與正確洗手步驟註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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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服員/
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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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運用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傳短片,持續教育照服員/長者了解疫情現況、我國現階段相關規定、以及手部衛生、呼吸道衛生/咳嗽禮節等感染管制措施註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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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服員/
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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訪客(含家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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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於服務單位入口量測體溫、協助手部衛生,及詢問 TOCC( 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並有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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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服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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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限制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具感染風險」條件或有發燒、咳嗽等呼吸道症狀的訪客探訪;所有訪客應配戴口罩和洗手。或於室外空間與其間隔至少1.5公尺處會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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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服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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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佩戴口罩,經場域人員勸導不聽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 70條第 1項規定,處新臺幣3千元以上1 萬 5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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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班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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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環境清潔配製配製75%酒精或漂白水濃度(500ppm)註1,並針對設備桌椅進行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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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服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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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針對在家休息長者,提供電話關懷並持續關心症狀是否有改善,如仍異常請家屬帶長者就醫,後續持續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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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服員/
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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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現疑似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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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有發現疑似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個案之處理流程:
(1) 撥打 1922 並依指示就醫。
(2) 通知相關人員(當地衛生所)、與他人區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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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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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聯絡報告臺東縣政府原民處社福科(089-330837)倘個案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肺炎,臺東縣政府立即通報原民會,上班時間可撥打(02)8995-3165洽鍾小姐,或於通訊軟體line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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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健站負責人/
縣市政府原民行政單位承辦人/
原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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