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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獎勵辦法

  • 獎勵對象:取得中央勞工主管機關核發甲、乙、丙級或單一級技術士證之原住民。
  • 獎勵標準:
  1. 取得甲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六萬元。
  2. 取得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一萬三千元。
  3. 取得丙級技術士證者,發給新臺幣元。

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者,依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定之等級按前項標準發給之。

*上述之獎勵每人每一等級以一次為限,單一級者亦同。

  • 申請人於技術士證生效日起一年內,檢具下列文件向戶籍所在地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申請: 
  1. 申請表、原住民取得技術士證照者就業狀況調查表。
  2. 證照正、反面影本一份。
  3. 申請人金融存摺封面影本一份。申請人如為受刑人或因故不能使用本人存摺,得使用配偶、直系血親或旁系血親二親等之存摺,並填寫切結書。
  4. 取得單一級技術士證得比照甲級或乙級者,應檢附中央勞工主管機關認可得比照甲級或乙級之證明文件


申請方式:

1.申請相關資料(申請表、證照正反面影本、金融存摺封面)送本府原住民族行政處或縣民服務中心辦理。

2.線上申請至→原JOB原住民人力資源網 https://iwork.cip.gov.tw/ →加入會員→會員專區(求職)→技術士獎勵金線上申請(填寫相關資料及上傳附件)


承辦人:高美菊 小姐,連絡電話:089-330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