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計畫主旨:
為提升臺東縣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聚落(下稱:原創聚落)創作能量,藉由本計畫將邀請國內外原民藝術家或藝文團體進駐創作,內容包括文創設計、相關藝術領域、影像音樂或樂舞創作等,也希望透過各領域背景的文創、藝術創作者,於進駐期間,除了能再自我創作或研究的領域實踐文化與生活創新理念,也能連結本縣豐富的原住民族文化進行多領域創作。
二、主辦單位:臺東縣政府
三、申請資格:
●不限國籍。
● 對原住民文化、當代藝術、文創設計、影像、音樂、舞蹈、科技創新、小農食尚、裝置藝術、生活美學等有相關創作達2年以上,或對原住民族文化藝術有興趣且具創作經驗之個人或團體皆可申請。
四、申請期間:申請人應於預定駐村日前2個月提出。
五、申請應具備資料:
●申請表乙份。
●駐村回饋計畫書乙份。
六、申請進駐期間:每年3月1日至11月30日止。
七、駐村期程:最多90日為限,如須展延駐村期程,應於駐村期滿前15日告知主辦單位,經機關同意後始得延長駐村1次,1次最多延長90日為限。
八、申請方式:
請將申請表及相關報名資料(一式5份),郵寄或親送至:
臺東縣台東市鐵花路82號(臺東縣原住民族文化創意產業聚落TTICC)
「TTICC藝術家駐村甄選計畫-工作小組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