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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教育部海洋教育推手獎遴選及表揚計畫」,惠請踴躍推薦具指標性之「團體」或「個人」~

  • 資料來源:文教行政科
  • 聯絡人:徐美花

●目的

教育部為表彰致力推動海洋教育之團體、個人、地方政府及課程教學團隊,以及凝聚各界力量攜手深耕海洋教育,倍增海洋教育的推動能量,特訂定本計畫,以肯定對海洋教育有卓越貢獻者,並鼓勵民間資源挹注海洋教育業務。

●對象

(一) 團體:實際從事、推廣或捐資贊助海洋教育著有貢獻之團體(各級學校與政府機關(構)除外),包括依法設立(或登記)有案之團體、法人、企業或廠商。

(二) 個人:實際從事、推廣或捐資贊助海洋教育著有貢獻之個人。

(三) 地方政府:推動海洋教育具有突破創新作為之直轄市、縣(市)政府。

(四) 課程教學團隊: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海洋教育教學具創新特色之教師團隊。

●推薦單位

(一) 團體獎及個人獎:由政府機關(構)及學校(以下簡稱推薦單位)推薦。

(二) 地方政府獎及課程教學團隊獎:由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提報當年度評選各直轄市、縣(市)具突破創新作為者及課程教學團隊實施海洋教育教學具創新特色者。

●評審標準

1. 推動海洋教育有卓著貢獻者,包括捐資贊助各級學校或政府機關(構)辦理海洋教育、創新課程設計、開發教材教案、活化教學活動、投入海洋教育行政規劃、培養海洋專業人才、培訓海洋志工及推展社 團、從事海洋教育學術研究、投入以海洋教育為主題之創作及推廣、致力於相關教育行動或其他特殊貢獻等面向。

2. 團體獎以投入資源、達成效益及影響層面較顯著者為優先。

3. 個人獎以具創新突破、廣泛影響者為優先。

●請依本計畫規定,檢送推薦表及電子檔案光碟,併附相關證明文件及佐證書面資料,於114年6月30日(星期一)前,免備文以掛號方式寄達本部委辦單位(20224基隆市中正區北寧路2號綜合三館3樓-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臺灣海洋教育中心收),不符推薦資格、程序、逾期(郵戳為憑)或資料不齊全者,不予受理。如有送件疑義,請洽臺灣海洋教育中心陳俊達先生, 電話:(02)2462-2192 分機1248。

●本獎相關資訊及歷屆獲獎名錄等,置於臺灣海洋教育中心網站「海洋教育推手獎」專區,請逕上網瀏覽參閱(網址: https://tmec.ntou.edu.tw/p/412-1016-6276.php?Lang=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