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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 資料來源:原住民社福科
  • 聯絡人:林美玲
  • 聯絡資訊:o3015@taitung.gov.tw

有關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長期照顧推動小組設置要點:
本小組置委員十三人至十七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會主任委員指派本會副主任委員兼任,其餘委員由本會主任委員就下列人員聘(派)任:
(一)衛生福利部及勞動部代表各一人。
(二)部落或族群代表七人至九人。
(三)具熟諳原住民族長期照顧經驗之專家學者或民間團體代表四人至六人。

前項委員中具原住民身分者不得少於全體委員人數二分之一;任一性別委員比例不得低於全體委員人數三分之一。
本小組開會時,得視需要邀請有關專家學者、機關代表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