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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東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契約進用臨時人員

  • 資料來源:原住民社福科
  • 聯絡人:陳佩婷(小殺)

臺東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契約進用臨時人員


  • 資料來源:庶務科

臺東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

職稱

契約進用臨時人員

工作地點

臺東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

需求名額

正取1名,備取1名。

資格條件


工作待遇: 報酬每月新台幣3萬4,916元整

工作內容  : 

1. 原住民社會福利相關業務。

2.其他交辦事項。

資格條件:

 一、大專以上畢業及具有相關工作經驗一年以上工作經驗者。

二、熟悉電腦Office、Excel等作業系統,具有資訊系統相關證照者尤佳(需提供影本)。 

三、需有汽車駕照



聯絡方式

請檢附下列證明文件並依序排列:(各項文件請加註影本與正本相符並加蓋印鑑)
(一) 請檢附下列資料1式3份:(切結書、履歷表表格,請至本府人事處網站-表單下載 網址 https://ppt.cc/fz6Dyx可由搜尋區塊搜尋)
1. 切結書
2. 公務員簡式履歷表(A4、直式橫書、二吋半身照片,含基本資料、自傳及相關
工作經驗)
3.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4.汽車駕照證明影本
5. 服務年資(經歷)證明
6.其他有利審查之經歷
(二)相關資料請於結束日前,寄至本府原住民族行政處:
1. 收件人:臺東縣政府原住民族行政處社福科 陳佩婷社工員
2. 地址:950臺東市中山路276號3樓
3. 聯絡電話:089-326141轉259或260

備註

1、信封請註明應徵職務及白天聯絡電話,並於112年3月1日前(徵才期限內)以掛號郵寄或逕送臺東縣原住民族行政處原住民社福科,以郵戳為憑。
2、逾期(郵戳為憑)及證件不全者恕不受理。
3、本次甄選職缺視需要擇定是否辦理面試,辦理面試時,將對符合資格者另行
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如未到或不克參加者視同放棄。
4、參加應徵者之書面資料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
另行通知。
5、所有參加應徵者所繳證件原則概不退還,惟未獲通知面試或未獲錄取之應徵
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時,可檢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如未附回郵信封
者,則視同不需退還證件。
6、另為符「原住民工作權保障法」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規定,將以同時具備原住民及身心障礙身分者優先錄用,倘無法同時符合雙重身分條件,以符合原住民身分者優先進用。


公告來源: https://www.taitung.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7&sms=12655&s=1218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