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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臺東縣政府「我們+起來」原住民再造山海部落新美學補助計畫,即日起開放受理至112年6月30日下午5時止。

  • 資料來源:文教行政科
  • 聯絡人:川欣瑜

一、計畫目的:

本府為推動開放整合創新的青年政策,吸引青年返鄉或鼓勵喜愛臺東的民眾東漂創業,爰辦理本計畫,期望透過本計畫,發掘潛力部落團隊及輔導有志參與計畫者,陪伴輔導部落實踐夢想、完成目標,並導入跨領域資源整合輔導培育部落青年、串聯青年返鄉,促進青年參與,創造地方特色與在地發展機會,凝聚在地青年們對計畫的共識,引領青年洄流形成群聚,創造永續經營的支持平台。

二、計畫期程

(一)受理申請期間:公告日起至112年6月30日下午5時止。

(二)計畫執行期程:自計畫核定日起至112年11月30日止。

三、補助對象資格

(一)具原住民身分之個人工作者。

(二)於本縣登記或設立之社團法人(如文化協會、社區協會等), 負責人應具原住民身分。

(三)於本縣登記或設立之行號、商行、企業社、工作室、有限公司等,負責人應具原住民身分。

(四)須參與本計畫開設之課程、講座、共創營至少20小時,並配合本計畫顧問、業師之診斷相談室、現地訪視等輔導規劃。

四、補助項目:空間改造類、品牌建立類(補助場域均需位於本縣境內)

(一)空間改造類

1.以發展部落產業、文化事業、教育傳承所需之空間修繕改造。

2.須提出於此空間場域經營之主題事業,不補助尚未開始經營之空間場域。

3.符合一般合法建物使用規範、擁有至少4年以上使用權利,以確保未來短時間之內空間後續發展確實可行。

4.空間場域須符合建物法規,並進行修繕與優化,不補助違法建物之修建申請。

(二)品牌建立類

1.提案單位運用本身職能及技能,結合本縣在地特色,於本縣境內從事文化創意、地方產業、農業產銷及特色服務等領域為主,並藉由提供創新產品或服務,創造多元就業機會。

2.補助位於本縣境內之經營事業、空間場域之需求提案,以品牌推廣、行銷、改善、優化及產品開發材料、設計、包裝、廣宣、網站架設等項目為原則,必要時得敘明理由編列其他創業準備之相關費用。但庶務營運費(辦公室水電、能源、通信、人事等開銷)不予補助。

3.申請時需敘明經營事業項目、品牌故事與經營願景。

4.如尚未申請營業登記,須於結案前完成營業登記。

五、申請方式

(一)提案單位須符合上述提案資格後,應備妥資料,確認齊全後,郵寄或親送本府原住民族行政處(臺東市中山路276號)申請,如有任何諮詢服務需求與問題,歡迎電洽服務窗口:高蘇貞瑋0928-349422

(二)本府收件後,由本府原住民族行政處聘請委員就提案單位所送書面資料進行審查,核定後於官網公告,並以公文通知獲補助者,倘資格不符或資料不齊者,另通知限期補正或不予補助。

六、補助金額

(一)每一申請案件補助上限為30萬元,須至少編列計畫總經費5%自籌款。

(二)可擇一或併案申請,每一申請單位以核定補助案件1件為原則。